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一)新建项目:白花镇凤形村、四合村、蔡家村,永兴镇竹山村,双谊镇三合村、老店村,金秋湖镇渔乡村,思坡镇金城村、常庆村、心宁村,李端镇方碑村等6个镇11个行政村; (二)改造提升项目:白花镇马乾村、四合村、坝上村,永兴镇永兴村、高寺村,金秋湖镇渔乡村,李庄镇南胜村,思坡镇心宁村,牟坪镇绥庆村、双鱼村、双河村、工农村等6个镇12个行政村
2.1.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2.1.3 计划工期
2.1.4 标段划分
2.1.5 标段总投资
2.2 招标范围
2.1 招标标段名称
2.2.2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成员应该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 允许 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民营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民营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民营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民营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投标最高限价在2000万元(含)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 ☐
3.5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投标最高限价在3000万元(含)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应勾选此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30 23:00 至 2026-10-05 23: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